开始他以为这些愚民贪婪牟利,可再仔细一打听,人家聪明得很,知道脉这个话题不能碰,他们抗议的,是灰税的问题。 开采船槽岭上的石灰矿,是需要缴税的,谓之灰税。长林人说,现在要们停止开采,可又不取消灰税,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吗? 开矿收税,不开矿不收税,这诉求挺合理的啊,可为什么婺源县的公告里没提取消的事,难道是知县大人给忘了? 还真不是。知县大人如今也是满嘴苦涩,这个灰税啊,还真是个麻烦事。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万历皇帝做出了一个震惊天下的决定:他派造官内太监前往全国各处,收取矿税一一矿指开矿,税指椎税,也就是商业税。 按说多开矿场、增收商业税,也是调节财政的一种正常手段。可一来,万历皇帝派官里的太监充作矿监税使前往各地,这些太监不懂技术只懂敛财,借这个机会大肆勒索,在民间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二来,万历皇帝把这笔收入全解入内库,变成皇帝自己的零花钱,不列入国库之内,跟朝廷财政无关 结果这个矿税成了全国深恶痛绝的一项政策。 单说开矿吧,它的收入主要来自金、银等贵金属矿场。但公公们贪心不足,觉得涵盖范围太窄,自作主张,又想开水银、煤炭、朱砂、石灰等矿。可是公公们人手不够,顾不过来,怎么办呢?简单,直接针对民间已有的各类矿场征税就得了这种税如附骨之,上就脱不开。比如说,你今天开了一个汞矿,成比例缴税。挖了一个月,矿藏见底了,那税还交吗?还得交!那矿已经空了怎么办?不管,只要官府的矿场税簿有你这么一号,就不能以任何理由掉。你开新矿也罢,继续种田也罢,总之得把这笔税补上。船槽岭烧灰的灰税,正是从万历二十四年开始收的。收上来的税款,被公公们直接送进万历皇帝的小金库,根本不经过婺源县、徽州府以及南京这条国库线。他们收了多少银子,地方政府无从监管。于是事情尬了。源县可以下禁灰之令・却无免税之权。谁那么大胆子敢替皇上省钱?可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