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说一个无关的趣事,大明律有时候挺地域黑的。在《弘治问刑条例》里有一条关 ? “京 ? ”的规定 ? “江西等处客人,在于各处买卖生理,若有负欠钱债等项事情,止许于所在官司陈告,提问发落。若有蓦越赴京奏告者,问罪递回。奏告情词不问虚实,立案不行 ? ”特别指明江西人做生意打官司的,不许上访,否则问罪不说,还不予立案。为什么这么黑人家?早在朱元璋的《教民榜文》里已有揭示 ? “两浙江西等处人民,好词讼者多,虽细微事务,不能含忍,径直赴京告状 ? ”不是不接你们的案子,实在是你们太喜欢打官司了,屁大点事也跑来京城上访,朝廷实在忙不过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