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颁布了。对于这部法律,劳资双方都恶评如潮。资方觉得若是在职场上实现了男女平等,日本经济就会动荡不安,企业将面临国际竞争力下降的压力;而女性劳动者觉得没有惩罚制度只有努力义务的“平等”不过是画饼充饥。加上《劳动基准法》废除了女子保护条目,越改越糟,这种捆绑销售的“缺乏保护的平等”,只知索取没有给予,女性觉得不满也是理所当然。 这种法律是怎么通过的呢?一是为了赶在联合国妇女十年最后一年的内罗毕会议结束之前,这是一目了然的。从原《雇佣平等法》到新《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这是一种倒退,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政府和资方的意图一一方面要求想在职场上获得和男性平等对待的职业精英女性抛弃“对女性宽容娇惯一些”的幻想,和男人一样地工作;另一方面则想封杀那些既想工作又想结婚生子的普通女性的不满情绪 —想要“家庭幸福”,就心甘情愿地待在职场的二流位置上,既然不能像男人一样工作,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