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性别任务分工,只不过是明治维新以来短短100年的“传统文化”而已。在美国,站在反对《平等权利修正案》运动最前列的也是女性。她们的反对理由如下:如果《平等权利修正案》通过,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那么女性就必须像男人一样去参加战争。可是她们为什么不能换一种思考方式呢?“男女平等”实现后,男人也可以像女人一样不用去参加战争。像战争这种“男人的工作”消失了才好呢。工作也好家庭也罢,都是苦乐并存。但女性在工作上的成就感、人际关系的扩大、最重要的金钱收入等方面被排挤在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反之,照顾家人和养育子女的喜怒哀乐中没有男人的容身之处也令人遗憾。 家庭既然由男女两人组成,那么工作、饮食、爱恋、养育等日常生活也应当由两人共同分担与分享。公约阐述的就是这种理所当然的真理。它不仅否定“专职主妇”,也否定“专职工蜂”,因此在让“女性像男人一样工作”之前,首先应该是让“男人像女性一样参与家庭”吧。 只顾赚钱不顾家庭的男性和只知道消费不维持家庭生活的女性,公约想做的是将人类生活从这两者的异化与颓废中拯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