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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就可上台面的讲,传统文人的行为方式里,似有“名士的”与“雅士的”两橛。“名士”的特点,乃肆情,任性,于礼法、规矩、与雅道等(即那些在我们观念里,可与“文明”划等号的因素),不尽能守,其极端者乃至蔑弃。雅士则相反。他们谨礼法,重雅道,于事于物,皆有弃离粗鄙、致力精微的倾向。用现在的话说,可谓一代表了“原始主义”,一代表了“文明主义”。倘不失度的话,两者可说都体现了“中国文化最美好、最精致的部分”。但“名士”过了头,其弊在 “野”;雅过了头,其失在“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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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缪哲
缪哲,1986年毕业于北大中文系。艺术史学者。译有《瓮葬》《钓客清话》《塞耳彭自然史》《美洲三书》等作。现学习中国美术史。是国内著名的中西艺术史学者。他长年在《南方周末》、《读库》、《读书》等人文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获得海内外知识分子群体的高度评价与读者的热烈追捧。现任职于浙江大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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