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发现, 藏在我心性深处有什么东西在告诉我,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无意义的,而受苦是最不可能没有意义的。这个东西藏在我心性的深处,就像野地里的宝藏。它就是谦卑。我内心所剩下的, 这是最后一样,这也是最好的一样东西了:是我达致的终极发现,是我柳暗花明的起点。因为是出于自己, 我知道它来得正是时候。不迟, 也不早。如果是别人告诉我的, 我会反驳。如果是别人带给我的,我会拒绝。既然是自己发现的,我便想存于心间。必须这样。就这一样东西,蕴含了生活的要素,新生活的要素,蕴含了我的新生。天下万物唯有它最奇怪。给别人不行,别人要给你也给不了。想获得它也不行,除非把自己已有的东西全都放弃。只有在失去了一切之后,才能知道自己拥有它。道德帮不了忙。我生来就是个离经叛道的人,是个标新立异、而非循规蹈矩的人。但是我看到一个人错不在于他做什么﹐ 而在于他成为怎样一个人。好在明白了这一点。宗教帮不了忙。别人信那看不见的,我信摸得着看得到的。我的神他们住在用手建造的庙宇中,我的教义在实际经验的范围内达到了完美与完满的境界,可能太完满了,因为就像很多或所有那些把他们的天堂放在这世上的人,我不但在这世上发现了天堂的美好,也发现了地狱的可怕。要是真还考虑到了宗教,我便觉得想为那些无法信神的人创立一个教团, 也许就称为“ 无父者兄弟会” 吧。在这里, 有一座圣坛, 上面没点蜡烛, 有一个神甫, 心中不存平安,可以用没受过祝福的面包和不斟酒的圣杯主持圣餐。不管什么,要成为真实,就必须变成宗教。不可知论同信仰一样,也要有它的仪式。它撒下它的殉道者之种,应该结成了圣人之果,它应该天天赞颂, 感谢上帝他躲着不让人看见。但不管是信仰还是不可知,都绝不能是外在于我的东西。它的教义必须由我亲自创立。只有创造自己形式的才是属灵的。假使我不能在自己内心发现它的真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