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不相信病人真能改变,即相不相信从根本上来讲他是能够自己解决冲突的,决定了治疗者敢不敢对付这一问题,也决定了他能不能取得成功的机会。正是在这一点上清楚地显示出我与弗洛伊德的分歧。弗氏的心理学及其哲学本质上是悲观的。这在他对人类未来的观点上尤其明显,表现在他对治疗法的态度上。在他的理论基础上,他除了悲观失望并无他路。据他想来,人受本能驱使,本能至多只能通过“升华”得到调节。人寻求满足的本能倾向不可避免地在社会中遭到挫败,他的“自我”永远在本能趋势与“超我”之间给扔来抛去,这种“自我”本身也只能得到调节。“超我”的主要功能是压抑和破坏,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理想。希望得到个人的完美,那只是“自恋”。破坏性是人的本性。“死亡本能”驱迫着他或者去毁灭他人,或者去受苦。弗氏的所有这些观点都不承认有积极正面的态度可以导致改变,从而限制了他所发明的极有潜在能量的治疗法的价值。与此相反,我深信,神经症中的强迫性趋势并不是本能的,而是发源于人际关系的失调。我认为,随着人际关系的改善,这些趋势也能够发生改变,由之而产生的冲突也能真正消除。这不是说,基于我这种理论原则上的治疗法一点局限也没有。要确切无误地界定它的局限,还要先做大量的工作。但我的确认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根本的改变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