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能够正统行使暴力的,除了国家还有另外一个主体。国家的暴力不被看作犯罪,而在另外一个被称为私领域的场域中,父母对孩子的暴力、丈夫对妻子的暴力,也在隐私的名义下隐去了犯罪的实质。《反家庭暴力法》于2002年出台,但这一法律并不对加害人治罪。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即便妻子提出诉讼,警察也不予理睬,公权力一直拒绝介入私领域。因此,私领域成了公民社会中法律无法触及的“法外之地”。
分享至:
热门推荐
原作者:上野千鹤子
上野千鹤子 1948年出生于日本富山县。社会学者、东京大学名誉教授。 认证NPO法人Women’s Action Network(WAN)理事长。 日本女性主义理论及运动的领袖人物。 在专科学校、短大、大学、研究生院、社会教育等高等教育机构从事了40年教育与研究工作。 2019年以东京大学开学演讲《即使努力也无法得到回报的社会等待着你》引发强烈社会反响。 著... (更多)
标签分类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