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存在这样的集体,他们遵守规定、禁欲、没有性骚扰,也没有剥削女性的性。他们有着坚固的同志般的感情且相互信赖,也不会动用私刑、处决成员,在“人民”的名义下,沉着冷静地执行着恐怖主义……那么,他们是否应该被称赞为“革命战士”呢?这些疑问引导我们提出一个根源性的问题,那就是“暴力”可以因其目的而被正当化吗?我们暂且不谈战略战术上的问题,不讨论这种“暴力”对于达成目的而言是否有效。实际上,与其目标(“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相比,联合赤军所提出的“以枪支开路”的手段实在过于天真。而像东亚反日武装战线那样引爆侵略性企业所在建筑物,也不可能阻止得了日本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而所谓过激的战斗手段,实际上也可以说是穷途末路的少数人的鲁莽之举。与其说它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有效手段,不如说是一场想要追求象征性效果的斗争。这样一来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种牵连无辜第三方的象征性斗争真的好吗?为什么不用精准打击式的攻击来对付“敌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