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是城市的幻象,像一面自我审视的镜子。很快这镜子就支离破碎了,转瞬间,到处是泥泞。上学路上,我披着棉猴儿,抄起一把湿漉漉的雪,攥成雪球,往胡同口那棵老槐树扔去。可惜没击中。冲进教室,上课铃响了。教室窗户又像列车驶离站台,不断加速。室内幽暗,老师的身影转动,粉笔末儿飞扬,那些黑板上的数字出现又消失。老师突然扬起教鞭,指着我喊道:“嗨,问你哪,听见了吗?”夏天的阳光把街道切成两半。阴影下清凉如水,我跟着人群鱼贯而行。我突然改变主意,走到阳光暴晒的一边,孤单而骄傲,踩着自己的影子。满头大汗,知道浑身湿透。在目的地我买了根冰棍儿,犒劳自己。 我喜欢在大街上闲逛,无所事事。在成人的世界中有一种被忽略的安全感。只要不仰视,看到的都是胸以下的部分,不必为长得太丑的人难过,也不必为人间喜怒哀乐分心。一旦卷入拥挤的人流,天空翳暗,密不透风,奋力挣扎才冲出重围。人小的好处是视角独特:镀镍门把上自己变形的脸,玻璃橱窗里的重重人影,无数只脚踩他的烟头,一张糖纸沿马路牙起落,自行车辐条上的阳光,公共汽车一闪一闪的尾灯.... 我喜欢下雨天,光与影的界限被抹去,水乳交融,像业余画家的调色板。乌云压低到避雷针的高度,大树枝头空空的老鸹窝,鲜艳的雨伞萍水相逢,雨滴在玻璃上的痕迹,公告栏中字迹模糊的判决书,水洼的反光被我一脚踏碎。 在我记忆中,那是个光的迷宫,电灯、汽灯、煤油灯和蜡烛交相辉映,扑朔迷离。在各种光照下,那些店主和顾客的脸显得神秘莫测,只要把那瞬间固定下来,就是一幅民俗生活的长卷。偶尔有一缕阳光漏进来,缓缓移动——那是最古老的时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