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义不是让人去理解的,而是让人去信仰的。“只有对于我们不理解的东西,我们才会有百分百的信仰。”一种能理解的教义会缺少力量。一旦我们理解一样东西,它就会像是发源于我们自身。显然,那些被要求抛弃自我的人不会从发源于自我的东西上看到永恒确定性。凡是他们能完全理解的东西,其有效性与确定性在他们眼中都会失色。虔诚者总是呼吁人应该用感觉而不是脑子去理解绝对真理。当一个群众运动开始去解释教义,使之明白易懂时,就是这个群众运动已经过了生气勃勃阶段的表征;现在,它的首要之务变成追求稳定。因为,一个政权的稳定需要知识分子的效忠,而把教义条理化,是为了争取知识分子而不是促进群众的自我牺牲精神。如果一种教义不是复杂晦涩的话,就必须是含糊不清的;而如果它既不是复杂晦涩也不是含糊不清的话,就必须是不可验证的;也就是说,要把它弄得让人必须到天堂或者遥远的未来才能断定其真伪。哪怕一套教义有某个相对简单的部分,信众还是会把这个部分加以复杂化和晦涩化。简单的字句会被解释得无比复杂,使之看起来就像蕴含着什么秘密信息。因此,即使最有学问的“忠实信徒”也会有点文盲的味道。他喜欢罔顾一些字的真义使用这些文字,并养成诡辩强扯、吹毛求疵、钻牛角尖的爱好。